海外所得是自99年起計入基本所得額,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。投資人透過國內期貨商交易國外期貨(包括歐台指、選)年度獲利視為海外所得,得依我國最低稅負制制度繳納基本所得額課稅.
有關國稅局海外課稅規定:
1. 全年海外所得未達新臺幣 100 萬元,無須申報海外所得。
2. 全年海外所得在 100 萬元以上,加計其他境內所得後,總所得在 670 萬元以下者,無須申報海外所得。
3. 海外所得在
100 萬元以上,加計其他境內所得後,總所得(即基本所得額)超過 670 萬元者,須申報海外所得。
下圖簡易說明如何判斷自己是否應繳納海外所得稅:
*提醒:
A. 如在國內購買一檔海外金融型商品基金,則你所配到的紅利,不算在海外所得範圍內,不計入海外所得。
B. 中國大陸地區的所得屬境內所得,不計入海外所得。
C. 應繳海外所得稅額是獲利,才需繳交海外所得稅,反之如果是虧損,則不計入海外所得。
舉例:
A、B、C先生今年所得為1千萬,
A先生1千萬為境內所得,
B先生為7百萬境內所得3百萬為境外所得,
C先生為3百萬境內所得7百萬境外所得,需要支付多少稅?
A先生1千萬為境內所得,
B先生為7百萬境內所得3百萬為境外所得,
C先生為3百萬境內所得7百萬境外所得,需要支付多少稅?
A先生1千萬為境內所得:
1千萬稅率級距為40%,累進差額為80萬5千
應繳稅額:1千萬*40%-80萬5千=319萬5千
B先生7百萬境內所得3百萬為境外所得:
基本稅額:(1千萬-670萬)*20%=66萬
國內所得稅:700萬*40%-80萬5千=199萬5千
國外所得稅:66萬-239萬5千<0 ((無需繳交海外所得稅)
應繳稅額:199萬5千
C先生3百萬境內所得7百萬境外所得:
基本稅額:(1千萬-670萬)*20%=66萬
國內所得稅:300萬*20%-36萬5千(累進差額)=23萬5千
國外所得稅:66萬-23萬5千=42萬5千
應繳稅額:42萬5千
*以上簡要說明海外所得課稅計算,僅供參考,
*以上資料依國稅局為準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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